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系
Department of Forensic Medicine

[ 主页 ] [ 教职员工 ] [ 科学研究 ] [ 教学工作 ] [ 检案工作 ] [ 专业学生 ] [ 法医鉴定 ]


 接受委托鉴定工作如下:

1、 法医学尸体解剖

    对象:一切非正常死亡的尸体:不明原因死亡的尸体;有医疗争议的尸体和打架斗殴中死亡的尸体;虐待致死的儿童、妇女和老人;送检病理组织或切片会诊。

    接受各地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的委托进行尸体解剖鉴定;接受卫生部门提交的医疗纠纷尸体解剖鉴定;接受律师事务所及有关单位保安部门委托的尸体解剖咨询。

2、 法医临床学鉴定

    损伤程度(轻伤,重伤, 轻微伤)鉴定;有争议的伤害案重新鉴定;受虐待儿童、妇女和老人伤情鉴定。伤残程度评定:交通事故受害者伤残评定;职工工伤伤残评定;涉及保险赔偿的伤情鉴定。

    诉讼期内的案件由公、检、法委托,自诉案可由律师或当事人委托;工伤需出具单位证明。  

3、 亲子鉴定

    接受各地法院、公安局、检察院、律师事物所委托的亲子鉴定,接受个人委托的亲子咨询。

4、法医毒物分析

    从体内材料等检材中分离毒物及药物。 利用化学检测和薄层层析、分光光度法、色谱法等各种方法检识与测定毒物,包括挥发性毒物、非挥发性有机毒物、杀虫药、杀鼠药、重金属等毒物。

人:施振忠、沈忆文

联系地址: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系

邮政编码:200032

联系电话:021-64044561(Fax);021-54237402,54237401